公司举办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影响的培训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11-12 文章来源:综合管理部 阅读次数:
  随着《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和监管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企业的公司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帮助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深入理解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提升履职能力,公司于10月31日举办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的培训研讨会。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靖学闯、副总经理沈斌、财务总监赵禹、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黎学民;中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徐利锋、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黄轶飞、副总经理李海涛;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参加培训研讨会。

  本次培训研讨会邀请了中设装备祁才美律师作为主讲嘉宾。祁才美律师围绕完善资本制度、加强股东保护和高管责任进行了深入解析,强调了《公司法》修订后监事会设置方面的变化,同时结合案例对董监高的信义义务和勤勉义务进行说明。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针对股东、董监高职权以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变化进行讲解,并提出了董事履职应当关注的重点决策事项。

  培训结束后,公司领导、中缆公司领导、公司派出董监事就如何加强董事会建设和提升履职能力展开充分的研讨交流。靖学闯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一是要严格遵循新《公司法》的指导原则,优化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运作机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要求董事和监事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恪守忠实和勤勉义务;三是要持续优化董事会的授权体系,明确治理主体的决策权限,保障决策流程的高效运转;四是鼓励各部门深入研究新《公司法》,运用法律手段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本次培训研讨,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深入理解新《公司法》中公司治理的规则变化,充分了解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履职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